采矿法再次被修改

采矿法再次被修改
  •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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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协商会议工业和矿业委员会的采矿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提案,以修正1998年3月23日批准的《采矿法》的条款及其后续修正案,根据该条款,《采矿法》将增加10条和一项。

根据国际伊朗石材展览会,议会采矿委员会在介绍该修正案时表示,准备和提出该修正案的目的是“存在该国的矿权黑手党,矿区开发不足,防止原油销售,防止采矿封闭风险,投资者对该行业的拖延” “在该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缺乏真正的投资者获得矿产资源的机会,集约化生产和减少采石场,并促进了矿山和采矿业的行政事务。”

根据这项修正案,这是《采矿法》通过后的第二年,由伊斯兰协商会议每届任期的代表第二次编写,其中增加了一些法律条款,修正案和评论。该修正案有10条,其中对第3、5、7、8、9、12、14、20、25和33条进行了修改,对第34条进行了补充,除了在这些条款中添加注释外,原始条款也和条款已被添加或删除。

根据该修正案的第2条,在法律第5条中,“具有技术和财务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一词已由“经授权的自然人和法人”代替,并建议发现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工业,矿业和贸易部只能转让一次给第三方。

委员会建议在法律第8条中增加5条注释。拟议修正案的注释2指出:“如果发现证书的持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开发许可证,则该优先权将被撤销,并且工业,矿业和贸易部有义务通过公开的转让要求将其提交。” “该领域应适用于具有技术和经济资格的申请人。”

另一方面,拟议修正案的注4指出:“所有经营者的采矿许可证仅在勘探许可证中提及的储量范围内有效,并允许他们从有关矿山的储量中提取相同的金额。” “如果任何矿物的储量增加,则增加的储量属于政府,根据该法律,将通过拍卖将其赠予合格的申请人。”

议会的采矿委员会似乎在修正案中做了这样的评论,并在委员会的介绍中提到,准备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采矿的风险,该行业投资者的延误以及真正投资者无法获得矿产资源以及减少该行业发展中的石雕。矿山和采矿业管理的便利是矛盾的,因为当矿工和投资者以高昂的代价和巨大的困难发现,开采和开采矿产时,新储备的发现属于矿场的政府。被开采的矿除了砸碎矿井并继续将其关闭之外没有其他结果。

在该修正案的第4条中,该法律的第9条增加了三个注释,其中注释1规定“进度低于50%的采矿许可证不可转让”。

根据该修正案,根据《采矿法》第12条,注释``政府有义务将最高矿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下放给''省矿业委员会'',以支持,发展和提升采矿业和采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它在其第6条中对法律第14条的注释5和6进行了修改,并在其中增加了注释8、9和10。因此,在第14条第5款中,“并在矿山所在城市的开发项目,农业,旅游业,企业家精神,创造就业机会,基础设施,待遇等方面,以矿山所在地部分的优先级,并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并经州长批准,实施”在“有关矿山的环境保护”之后加入省计划委员会。

根据该法第20条修正案的第7条,将“对于一级矿物最多6个月,对于二级矿物最多一年”的短语替换为“在规定期限内到期”。该修正案的第8条还修订了《采矿法》第25条,并在其第9条中修正了该法的第33条,并提出了一些字词和短语来对其进行修改。

议会采矿委员会在其拟议修正案的第10条中,附上了题为《采矿法》第34条的条款,并对其进行了如下描述:“第34条-为了改善商业环境并鼓励对采矿业的投资,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适时开展矿山的勘探,装备和运营过程,并在城市内完成包括建筑单位和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在内的价值链根据矿业高级理事会的决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所得税。 “经济事务和财政部有义务根据最高矿业委员会的批准采取必要措施。”

*塔斯尼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