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副总统中审查修正捷克法律的法案

在法律副总统中审查修正捷克法律的法案
  •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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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考虑中止对有退票支票的企业的活动的限制的过程,并为了防止这些企业的活动受到干扰的目的,法律副总统提出了一项修正第(5)条的法案 内阁提供了。

根据伊朗石国际展览会的说法,根据《支票发行法》第(5)款的重复规定,如果退还支票,则发行人将面临一些限制,例如无法开设账户,无法接收新的银行卡或接收设施。银行担保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上述法律限制可能会给经济企业带来双重问题,并导致其雇员的更不合适的业务和失业,因此,上述条款注释(1)中的立法者,条件暂时不受所施加的限制,但将诊断结果留给省安全委员会暂停制裁。

根据该说明,如果由于经济状况,情况和条件将上述剥夺应用于经济企业破坏了该省的经济安全,则由省安全委员会酌情决定,将上述案件中止一年。

根据本说明执行条例第(3)条的规定,经济企业有义务在审查秘书处的条件和批准后,通过系统查询,通过工业,矿业和贸易部的综合系统发送其请求,以便利和消除生产壁垒。 (系统性)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括该公司的状态,该公司签发的支票记录,是否已结清,归还或逾期,该公司的财务信念记录以及不同省市议会先前对该公司的决定发送到理事会。

根据该程序,仅仅批准生产便利化措施和消除生产壁垒是不够的,在执行法律时,应将此事发送给省供应委员会作出决定,以便可以在该委员会中做出最终决定。

在此期间,退回支票的问题是经济问题,与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没有直接关系,而生产简化总部及其省工作组是专门参考并熟悉该省生产单位的经济问题。他们认为有必要中止该问题,因此将问题重新提交给省安全委员会似乎只会延长流程并破坏企业的业务。

因此,鉴于上述情况,法律副总统已向内阁多次提交了修正第(5)条的法案,该法案是《支票发行法》第(4)款主题的《支票发行法》的附录。

根据这项提议,在关于签发支票的重复法律的第(5)条第(1)款中,“促进和消除生产障碍的总部或其省级工作组”一词取代了“省安全委员会”。

内阁法案委员会正在审查该法律草案。

* IS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