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无力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的分析

对政府无力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的分析
  • 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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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需要采用基本方法来确定和确定政府提供住房支持的权利人。

根据《伊朗石材国际展览会》,根据《宪法》第31条,拥有住房适合每个伊朗个人和家庭的权利,政府有义务保护低收入群体。 《世界人权宣言》还呼吁提供适当的住房。对该国发展政策和计划的审查表明,在不同时代,政府在社会和支持性住房方面实现的目标少于在住房生产的其他领域。

从革命后时期到1989年,尽管三分之二的家庭增长了,但土地的分割及其大规模的资产剥离一方面降低了土地和住房的价格,另一方面在住房领域分配了大量政府资金,将住房短缺从百分之二十七减少到百分之十五。尽管工人,村民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对该计划的贡献很大,但它导致城市规划中的普遍混乱和计划外土地资源的损失,并且近年来,土地和住房市场的繁荣,价格上涨和下降它能够购买低收入群体。

在第一个发展计划中,尽管将公共部门的份额减少到大约6%(包括受战争影响地区的重建,但仍未实现为这些目标提供2%的工人住房和6%的雇员住房)。工人所占比例不到30%,而就业部门所占比例约为25%。

但是,免费住房生产的预期目标已经实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并且生产已经覆盖了政府的目标群体,而这与消费模式不符。由于缺乏政府支持以及房东和租户法律的失败,该计划中设想的租赁单元的建设也未能成功。

在第二个发展计划中,公共部门的份额设定为5%,非政府部门的份额为17%。 39%用于免费住房(无政府支持且未遵守消费模式),51%用于支持住房(基于消费模式,其中包括支付水电费,基础设施费和廉价贷款);百分之十分配给社会住房,低于以租金和所有权条件下的租金形式的消费模式(按全国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四十的比率)。

实现该计划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住房生产的50%,支持性住房的70%。同时,免费住房的份额比该计划的目标高出百分之三十四,生产的基础设施也比该计划的目标高出百分之十一。土地价格上涨了51%,因为政府的住房价格上涨了30%以上,私人部门的住房价格上涨了70%,为在计划中支持弱势群体创造了不利的条件。在第三个发展计划中,把出租房屋的生产(私营部门的三十七万七千个单位和政府的七万七千个单位的生产,按年房屋产量的百分之十的比例)提上了议事日程。

研究表明,尽管事实是2004年住房生产量为96%,并且在未来三年中,该计划的目标超出了计划的目标,但提供城市租赁住房的目标仅实现了城市住房生产量的4%。

第四发展计划的政策着重于Mehr住房项目,旨在创造平等的住房机会并为低收入家庭,年轻人和女户主提供住房,租赁土地九十九年以及建造租赁住房单位。延长方案的执行时间和提高价格,缺乏与发展和质量计划协调的受众和问题的适当针对性,以及某些项目的执行质量低下,此外还阻止了项目目标的实现,从而无法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有形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副作用非常了不起

总体而言,根据该国的发展计划对住房计划进行的审查表明,经济繁荣时期的建筑业增长一直被推向市场,此外,房地产业的繁荣导致土地和住房价格的上涨。随后出现了疲软的经济阶层。政府的社会住房计划常常由于政府的经济问题或由于缺乏实现计划目标的计划问题的优先次序而受到阻碍。

住房是一项根植于法律的权利,政府有责任保护弱者实现其权利。但是,一直以来,人们一直忽略了一种精确,清晰的机制来确定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受国家保护的群体。同样,如果我们在第二层定义此权利,这与公民权相对应,我们将进入一个新的等级体系,那就是在行使这项权利时需要政府支持的人中哪些人具有公民权。换句话说,公民权是当务之急,它使个人对政府实现权利的支持具有公信力。

同时,程序常常表明,除了政府住房外,个人还享有公民权。近年来,这种方法对该国的住房规划系统产生了重大影响。

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支持的真正目标是作为公民在城市繁荣中发挥作用的人,或保证政府将在政府将提供的基础设施和铁路基础上以及在有机会发挥这一作用的情况下发挥作用。会做。之所以会获得这项权利,是因为他所参与或保证的繁荣会导致价格上涨,从而降低他在该城市拥有房屋的能力,或者最终导致在既定标准的基础上证明了他作为公民无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和社会支持的必要性。

按照这种方法,作为公民的个人有权享有可以在该国法律体系中主张的政府体制,而政府的高雅作风不能剥夺他们这种权利或将其用作政治特权。

尽管治理制度在为一到四个村庄组成的非常贫困的人提供住房方面发挥了作用的优先地位和重要性,但过去和现在的大多数政府支持计划都集中在经济上的中产阶级和下层村庄的住房上。在实践中,社会被委托给诸如福利和福利委员会之类的支持机构,这些机构没有提供一个连贯,统一和明确的计划,尽管这个群体有极端的需求,但他们已从住房体系的结构性支持周期中撤出。

在大多数国家/地区,低收入群体的解决方案是出租住房,这是全部或部分法律体系所涵盖的内容,这些法律制度以家庭的财务状况为基础,采用各种法律模型的形式。由于缺乏专门的租赁系统及其在伊朗的法律基础设施,开发计划中的租住房屋在任何计划中均未取得显著成功,并且尚未采取任何根本行动来实现这一目标。

应根据目标社区的实际潜力,为政府支持计划以社会住房或支持的形式实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所有权提供计划。不按照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计划节目通常会导致真正的观众离开支持圈,并被具有较高经济潜力的社会阶层所取代,实际上,真正的目标群体仍然是申请者群体。

对于诸如《国家行动计划》之类的住房支持项目的观众来说,找到一份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以支持该计划的实施。近年来,该国的所有就业创造计划都以5%和四个百分点的速度进行计划,并且该国的默认增长率为默认值。在德黑兰-卡拉杰地区的研究中,假设经济增长率为5%和6%(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假设相协调),则德黑兰市的份额从1390年的58%和1%的就业率上升到景观和Karaj地平线上的56%预计将达到13%,4%,15%和8%,这在当时并不是一个有希望的发展数字。同时,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率没有达到预期的高,达到零或更低,这肯定已经并且将对支持小组支持住房项目的经济潜力产生重大影响。

低收入住房计划要求采用基本方法来确定和确定政府对住房的支持权持有人,隔离不同受众的人群,以及对下层议院和中层议院进行协调和整合的规划,以及动态和可变的规划。这是社会的经济。

目前,土地是政府最重要的资源,可以将其视为实施支持性住房计划的杠杆。由于适合居住在城市中的土地资源受到严重限制,土地和住房计划将对城市规划产生影响,因此,合理使用这种资源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的最大结果,而对国家的城市发展系统和环境的影响却最小。 ,是该国统治体系的宗教和人文责任。

Ghazal Raheb-道路,住房和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住房部负责人-Tasn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