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捷克法律的遗漏条款
根据中央银行的法律,原定于去年12月,即宣布新捷克法律的一年后,启动电子支票,但该法律尚未得到实施。
根据伊朗的国际石材展览会,在2016年2月实施新的捷克法律后,原本在该国一直处于不受限制趋势的退回支票急剧减少,这是退回支票数与总兑换支票之比的首次它变成了个位数,达到百分之九点七,这是一个记录。此过程仍在进行中,返回检查比实施新检查之前的时间短得多。但是,该法律尚未得到充分实施,非常重要的条款,包括电子检查和案件检查,被忽略了。
预防措施捷克新法律减少了退回的支票
在这方面,银行业专家穆罕默德·萨德·阿玛尼(Mohammad Sadegh Amani)谈到新捷克法律的制定和有效性时说:新捷克法律能够通过发行支票来防止金融信贷的发行,如果有退还支票,则不会发行支票。每家银行将通过使用捕鱼系统将退回的支票数量从大约两年减少到将近二十天,并且还将减少对退回的支票案件的审判时间。这导致失去的信用作为该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交换手段之一得以恢复。
中央银行缺乏完成新捷克法律的意愿
该银行专家补充说:“尽管新支票法的实施对减少退还的支票和提高支票的有效性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最终受托人还没有足够的决心充分执行它。”看来,尽管有法律基础设施,但未执行遗漏条款(包括电子支票和案件支票)的唯一原因是缺乏确定性,而且主要受托人中央银行也没有意愿。如果主管机构愿意实施电子检查和案件检查,则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实施。
自从中央银行有一年的时间进行电子支票以来,已经过去了大约六个月
关于遗漏条款,他说:“新捷克法律的遗漏条款之一是该法第1条的注释,该注释与电子支票的启动有关。”根据此说明,有关电子支票的所有纸质支票规则同样有效,因此没有法律问题。根据中央银行的法律,有必要在1397年12月宣布新法律后的一年内启动电子支票,但经过大约六个月的合法机会后,该电子支票尚未实施。
他说,电子支票的实施将对减少滥用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减少伪造和使其易于获取。这也将减少该国退回支票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