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有公司的名义获得五十张采矿许可证

以国有公司的名义获得五十张采矿许可证
  • 20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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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lis研究中心在一份报告中分析并分析了伊朗矿山的政府任期。

根据伊朗的国际石材展览会,能源,工业和矿产研究中心在周六发布了一份题为“调查和分析伊朗政府采矿”的报告:伊朗丰富的矿产和金属资源导致法律法规的提供为采矿活动,法律机制,技术,行政和金融机构及组织的申请人提供了参与的平台。

该报告补充说:在采矿链每个环中的委派或采矿都是通过各种法律途径完成的,政府可以通过注册自由区,进行上诉和招标(转让许可证或签订合同开采与销售)的方式来发布这些许可证。申请人将采矿活动外包。

该许可证以开发机构和政府公司的名义拥有约五十个矿山

根据发展研究中心和国有公司的数据,在该国10,000多个地雷中,约有50处是地雷(通常是该国最大的地雷)。开采其他大中型矿山的许可证称为私营部门,尤其是准国有公司,例如伊朗国家铜业公司。

报告说,以政府机构和公司的名义拥有勘探许可证或发现证书的地雷的确切数目尚不清楚。但是,在拥有各种法律许可证(例如勘探许可证,勘探证书和许可证)的雷场和矿山的外包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和挑战。

根据Majlis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业,矿业和商业部为私营部门提供勘探活动的政策在吸引私营部门和增强私营公司的能力方面并不十分成功。

首先,对界定勘探区和勘探区的历史过程的考察表明,勘探部门政策的协调失败。他们发现了勘探区,以便这些组织最终可以通过进行其他勘探活动来获得勘探许可证或以同一组织或政府公司的名义获得的许可证。

Majlis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政府对现有大型矿山的政策是可以辩护的,因为该大型矿山的许可证是以政府机构和公司的名义发给政府的,其合同是根据《第三十五条》进行的。 ,将采矿业务分配给私营部门。 Chadarmulo,Sangan,Mehdiabad,Golgohar,Parvadeh Tabas Coal等大型矿山已通过合同开采和出售外包给私营部门。

该报告补充说:尽管政府对大规模采矿采取了广为接受的政策,但政府在定义勘探区和进行勘探作业方面的政策仍然模棱两可,除了在采矿活动的第一链中私营部门的增长外,不会产生其他影响。

Majlis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在制定勘探计划中,缺乏对商务部以下机构的使命和使命的重视是这一领域的主要挑战。这导致发现了一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公司的采矿勘探垄断。

该报告补充说:``除非加强私营部门并吸引投资,否则该国采矿业的可持续增长和发展将不可能实现,尤其是在采矿链的第一环,但这要求政府在矿产勘探的早期阶段发挥关键作用,并加强监管作用。''卫生部是该领域相关组织之间的卫生部副部长。

* IRNA